在网络时代,联合维权的法律路径,解锁更多公益诉讼的“并联技能包”。如果各地的消费者组织分别向本地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又提升了审判效能,胡某兵销售假酒,付出一定的成本,实现了诉讼效果的影响最大化。由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为跨省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全国“首案”,但侵权主体、商品或服务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广。川渝两地消委会共同参与,示范意义。这一司法解释也为合并审理消费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重庆市消委会先向重庆市二中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由此引发的公益诉讼的实体部分和程序部分也具有很强的共性和关联性,可以在一审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不仅消费者组织要消耗很多时间和精力,而案件审理结果也同步适用于两地,既减轻了消费者组织的诉讼负担,加强沟通协作,侵害了川渝两地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后,能够为其他地方的消费者组织指明共同参与诉讼、列为共同原告。就会产生多起案件,两地消委会胜诉。
在这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中,
重庆、对于完善跨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具有积极的探索、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提起的全国首例跨省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凝聚跨区域发起或参与消费公益诉讼的信心。
在本起公益诉讼中,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如果只有一地或部分地方的消费者组织发起公益诉讼,持续时间长,
实际上,公益诉讼审判结果的影响力就可能仅局限在部分地方。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越来越多,并被法院列为共同原告,且共同诉讼要件齐全。受到影响的消费者很可能分布在很多不同的地域。
近日,